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寒假及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定于2022年1月17日(周一)开始放寒假;按照错峰开学的原则,春季学期本科生定于2月19日(周六)报到注册,研究生定于2月20日(周日)报到注册。所有学生2月21日(周一)正式上课。
2.全体教职工1月17日(周一)开始安排轮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校内各单位之间及与校外有关方面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
3.附属幼儿园1月17日(周一)放假,2月18日(周五)学生报到;附属小学1月15日(周六)放假,2月11日(周五)学生报到;附属中学1月16日(周日)放假,2月13日(周日)学生报到。各附属学校要根据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的要求安排好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的具体工作。
二、疫情防控
1.中心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好本单位楼栋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
2.中心要在放假前,通过教职工大会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高度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防护措施,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在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上坚持佩戴口罩,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者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及所在地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属地健康排查及相关的防控要求。鼓励员工利用假期每天锻炼1小时,增强抵抗疾病能力。
三、安全保卫
中心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有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放假期间要切实做好防寒、防盗、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
四、其他工作
中心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学校《关于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过节。
五、基础教育发展中心2022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值班人 |
移动电话 |
带班领导及电话 |
总值班领导及电话 |
1 |
1.17-1.21 |
王政 |
18569409990 |
周熠18627316576 |
龚民138748829278 |
2 |
1.24-1.28 |
刘鎏 |
18807404467 |
3 |
1.31-2.4 |
段诗韵 李东权 |
18163710918 |
4 |
2.7-2.11 |
李东权 |
18163710918 |
杨栋15773193618 |
5 |
2.14-2.18 |
陈菊蓉 陈娟 |
17382030536 |
备注:值班人员坐班,并确保手机畅通;带班领导及总值班领导保持手机畅通。 |
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