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次安排给附校办的岗位动态调整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指标,全部用于学校外派到基础教育合作校全职工作,且编制属于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包括从专业学院派出的教师)。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制订本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申报条件
因附校办五、六级岗位现聘人数已超规定比例,本次调档六级岗位指标空缺。
二、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1-3项要求,方可申报:
1、专任教师和双肩挑人员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2、专任教师和双肩挑人员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一直担任教学任务,教学评价无不合格情况;
3、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
(2)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
(3)在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
(4)在校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5)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以上行政管理工作1年以上;
4、满足以上条件外,在偏远县域合作校任教1年以上,且评价优良者优先晋级。
三、直接从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档八级岗位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1、满足“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申报条件”;
2、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0年以上;
3、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市(州)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
(2)主持或参与过市(州)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
(3)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
(4)出版过著作或主编过教材;
(5)在偏远县域合作校任教3年以上;
四、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申报条件
空岗